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2012年 ,金昌市在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同时 ,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,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、教 育、医疗、住房等民生支出达到18.6亿元。
金昌市积极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,提高保障水平 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6元 ,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 每年1100元提高到1488元 ,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年250元 ,各项标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。城乡居民养老、医 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.4%和97.6%。
全市百岁老人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 ,70岁以上残疾老人和80岁以上低保老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 ,市上还为80岁以上城乡 老人代交自负医保费用 。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4300元 , 比省定标准高出1900元。
金昌市在教育、卫生、就业、安居等方面的民生实事实现新突破 。开工建设22个中小学校安工程、完成了4所中小学的改 扩建任务、新建6所幼儿园 。新建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住房改造1272套 , 改造农村危旧房4500套 ,并解决了农村 2.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。(记者 刘兴元 通讯员 张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