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 ,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蓉开幕 ,会议听取了省政府《关于“4·20”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 作情况的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《报告》 中提出 ,近3年里 ,省级财政将安排100亿元用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。
根据《报告》 ,芦山地震发生后 ,我省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工作 ,在农村过渡房建设方面 ,给予每户3000元的自建过 渡房补助;城镇居民过渡安置方面 ,对房屋倒塌受损而无房居住的城镇居民 ,给予每户一次性过渡安置补助10000元;研究出 台并及时落实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,对农村房屋损坏农户分类给予1000-5000元补助 ,对城镇分类给予1000-8000元补助。
此外 ,我省还实施对地震伤员紧急救治免费、地震致残人员免费康复治疗、对重灾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过渡性基本医疗照 顾、为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生家庭提供免费再生育服务、对跨地区复课的高中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、实施就业援助补贴等六 个方面的政策 ,预计资金1.5亿多元。
《报告》 中提出 ,下一步省里将组织省内市(州)对口帮扶除极重灾乡镇以外的其他重灾乡镇 ,省级财政近3年将安排100亿用 于灾后恢复重建 。记者 胡锦枫